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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右派誣中國竊土盜海/王基文
2007-
4-18
在中國總理溫家寶4月11-13日訪日啟動「融冰之旅」前夕,日相安倍親信、執政自民黨政調會長中川昭一,4日在一個演講會上,卻出口攻擊中國。在談及有關東海油田問題時,竟放厥詞,將中國比喻為「小偷」。

中川昭一說:「日本是因為溫家寶要來,才(在油田問題)將就一下。可是,中國卻抓緊了機會,將寶貴的資源佔為己有。」中川昭一狂言,是對中國的莫大侮辱!日本竊土盜海反誣中國,是天大荒唐。

中川昭一放厥詞

釣魚島列嶼是中國固有領土,其海域主權屬於中國,其資源歸中國所擁有。這點,得到明清時期大量中外史籍證實,《開羅宣言》、《波茨坦公告》、《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國際公認有效的現代國際法,也確保中國擁有其合法主權。在釣嶼東海主權歸屬方面,日本篡改歷史,歪曲國際法。中川昭一蠻橫不講理,再度彰顯日本軍國主義竊土盜海侵略野心。

中川昭一是中川一郎之子。中川一郎是上世紀70年代自民黨內極右少壯派「青嵐會」發起人之一,與石原慎太郎齊名,都是極右政要。中川昭一不忘繼承其父遺風,不久前曾叫囂「擁核武論」、「日本淪陷論」(發出惑眾危言:「日本將淪為中國一省」)。安倍內閣18名大臣中,11人是積極主張修憲派,又讓中川昭一這個右翼急先鋒,負責調查、研究和擬定政策,安倍內閣方針政策右翼化,不言而喻。

其實,中川昭一和安倍政府,在東海油田政策上,是一脈相承的。諸如:

2007年4月3日,日本眾議院通過了第一部統括海洋政策的《海洋基本法案》,及《海洋建築物的安全海域設定相關法案》,旨在「確保東海的油氣田開發工作時之安全」。這些法案,是針對中國,嚴重挑釁中國東海主權和主權權益。

琉球非日固有領土

2007年4月6日,中日在北京舉行東海油田技術磋商,日方反對中方提出的單獨開發春曉油氣田提案,硬要中日共同開發中國春曉等四處已開發和正在開發的油氣田,並要求中國將所有勘探數據交給日本。中國春曉等油氣田的開發,是在中日雙方無爭議的中國近海進行,日本無權強求共同開發,更無權干涉。共同開發,只能在所謂「有爭議的海域」進行,作為務實的解套辦法,使之成為和平、穩定、合作之海。

日本說它對釣魚島列嶼及其海域「擁有主權」,「依據」無非兩條:第一,釣魚島列嶼「是原琉球王國領土」;第二,琉球群島「主權屬於日本」。

第一條「依據」,釣魚島列嶼並非原琉球王國領土,更不屬於日本版圖,而是中國固有領土,黑水溝為中琉海界,至少黑水溝中線以東是中國海域。

第二條「依據」,過去海內外媒體極少反駁,有關美日秘密金錢違法交易,2006年4月初才披露,今後需要更深入揭露和反駁,從根本上揭穿日本竊土盜海真相。

琉球群島根本不是「日本固有領土」,原是一個具有自己語言和文化傳統的獨立王國,具有七百多年悠久歷史,經濟上比日本富庶,與中國頻密交往達五百年之久,為中國明清兩朝屬國。日本利用清朝積弱和無能,於1879年完全侵吞了琉球王國。清廷曾多次提出抗議,中日琉球歸屬問題談判破裂後,清朝自始至終未予承認,琉球歸屬問題一直成為歷史懸案。

1943年開羅會議期間,蔣介石兩次拒絕羅斯福讓中國接收琉球群島的提議,喪失了幫助琉球復國的大好機會。美國在戰後長期有將琉球群島據為己有的企圖,但在越南戰爭陷入泥潭,被迫討好日本,便秘密以三億二千多萬美元的極低廉價格,將琉球群島的行政權和中國固有領土釣魚島列嶼的行政權(行政權不是主權)「賣給」日本,於1972年5月15日「移交」。

有爭議海域可共同開發

根據1945年《波茨坦公告》第八條規定,琉球群島主權不屬於日本,日本在無條件投降時完全接受了《波茨坦公告》。美國未獲得《波茨坦公告》其他締約國同意,擅自單獨決定,是沒有法律效力的,何況是秘密金錢交易,更屬違法無效。19世紀70年代,日本是以武力侵佔琉球王國的,依據1943年《開羅宣言》規定,日本需要放棄以武力所攫取的琉球群島。而《開羅宣言》,也是日本在無條件投降時所完全接受的。總之,日本不僅不擁有琉球群島主權,而且對琉球群島的行政權,也缺乏有效的法律依據。

中國總理溫家寶訪日非常成功,中日同意建立戰略互惠關係,但需要兩國都有誠意,共同兌現才行。在東海油氣田問題上,中日會談分歧仍大。中國為了構建和諧東亞,使東海成為和平、穩定、合作、友誼之海,將屬於自己的東海油氣資源(在所謂「有爭議的海域」),與日本分享,共同開發,凸顯出胸襟大度,日本應自足為是。但日本仍主張,在所謂「東海中間線」以西的春曉等四處中國油氣田進行共同開發,對此,中國表示反對。如前所述,中國春曉等四處油氣田的開發。按照國際慣例,共同開發只能在有爭議的海域進行,作為務實的解套辦法,使有爭議的海域成為和平、穩定、合作、友誼之海,日本需要放棄上述不合理強求。4月12日,中國外交部發言人秦剛也表示,東海「共同開發」應在中日雙方有爭議的海域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