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8日,中日達成關於東海共同開發的原則共識,兩國政府同意「擱置主權爭議」。然而,墨跡未乾,6月30日,日本9名國會議員,就悍然乘坐日本海上保安廳軍機,繞釣魚島上空飛行進行所謂「視察」,宣示所謂「日本主權」,嚴重侵犯中國固有領土釣魚島列嶼主權,正如1978年一樣,又違背兩國政府「擱置主權爭議」承諾。中國向日本提出了強烈抗議。
中日政府「擱置主權爭議」,應是雙向的,但日本政府30年來從不履行承諾,只有中方單向遵守,這是非常不公平、不合理的。
眾所周知,釣魚島列嶼是中國台灣島附屬島嶼,主權屬於中國,為中國固有領土。這個客觀事實,有地質結構和史籍為憑,早在明朝時期已是中琉日三國官方、學者的共識。
釣魚島是台附屬島嶼
釣魚島列嶼是第三紀層所噴出的幼年錐狀火山島嶼,在地質結構上與彭佳嶼、棉花嶼、花瓶嶼一脈相承。從中國東海海底地質結構上看,釣魚島列嶼與中國大陸架毗連,和台灣島同屬於中國東海大陸架自然延伸隆起部分,地處中國東海大陸架邊緣上。具體些說,釣魚島列嶼是中國台灣島北部海底大陸架向東北自然延伸而形成。而台灣海峽的大陸架,由福建、廣東兩省相連處向東自然延伸,至巴士海峽以北,再北行露出海面成為台灣大島。
釣魚島列嶼與琉球古米山隔槽(黑水溝)相望,在中國台灣基隆市東北約92海里處,離琉球本島則為230海里,和日本本土遠距1000多海里。由於釣魚島列嶼位於中國大陸架上,其西及西南海深均在200米之內,愈近中國大陸深度愈淺;而其東與琉球島弧,其南與宮古、八重山二群島,則因斷層而使海底地層急劇下陷,深度驟增,形成一道深達1188-2719米的深水槽──黑水溝。黑水溝之西為台灣海底盆地;之東是琉球群島。因此,釣魚島列嶼和琉球群島,在地理上毫無關聯,釣魚島列嶼屬中不屬琉。
從地質結構上看,琉球群島屬於霧島火山帶,釣魚島列嶼則屬於台灣北部大屯山火山帶,而台灣與大陸曾是陸地相連,原屬福建半島,故而,釣魚島列嶼乃是中國台灣島附屬島嶼。
史籍資料記載已經證明
發源於赤道的北赤道海流,由東向西推進,在菲律賓群島東岸轉向北方,形成黑潮,亦稱台灣暖流,為北太平洋西部流勢最強的暖流。黑潮主流通過台灣與那國島之間,向北流往日本南部;支流則自南海進入台灣海峽後,向北流經釣魚島列嶼一帶進入東海。而黑潮主流所經的黑水溝,則成中琉天然海界,此為中琉兩國共識,從無異議。現在,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有關「大陸架自然延伸」原則,中琉海界仍在黑水溝,黑水溝大部分屬於中國大陸架自然延伸部分,即為中國海域。因此,釣魚島列嶼海域是中國海域,資源歸中國所有。
在地質結構上,琉球群島是千島群島、日本群島、菲律賓群島等等構成的花旗列島的一環,與釣魚島列嶼無關;釣魚島列嶼海域是新三紀沉積盆地,釣魚島列嶼屬於中國台灣島的大陸性島嶼,與花瓶嶼、棉花嶼、彭佳嶼一起,都是中國台灣島北部近海的觀音山、大屯山等海岸山脈自然延伸入海後的隆起部分,均為中國台灣島附屬島嶼。
公元1556年,鄭舜功奉使宣諭日本國,著有《日本一鑒》,屬明朝官方文獻。初稿始於公元1557年,成書於明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在《日本一鑒.桴海圖經卷之二》,他繪有《滄海津鏡》圖,即台灣─琉球間諸島嶼圖,為其《萬里長歌》及海行針路之圖解。他在書中對釣魚島列嶼有詳細記載,明確指出:「釣魚嶼,小東小嶼也。」他把台灣島稱為「小東島即小琉球」,意即釣魚島是台灣島附屬小島嶼。這一論斷,是鄭氏親自實地考察的結論,也是當時中琉日三國官方和學者的共識。這一論斷,具有重要歷史實證價值,它說明中國官方在當時就已明確指出:釣魚島列嶼是中國台灣島附屬島嶼,為中國固有領土。他在《萬里長歌》註文中指明:「七島(吐噶喇列島)之間,為琉球、日本界。」「七島者,在日本南,為琉球、日本之界。」彰顯明朝官方非常重視中國屬國琉球與日本的分界線。
祖宗基業應當寸土必爭
清康熙六十一年(公元1722年)御史黃叔璥《台灣使槎錄》,是繼《日本一鑒》之後,再次表述釣魚島列嶼是中國台灣島附屬島嶼的中國官方文獻。他在卷二記載:「(台灣)山後大洋北、有名山釣魚島,可泊大船十餘。崇爻之薛坡蘭可進杉板。」薛坡蘭為橄欖山諸嶼之古名,源自宋朝。卷一記載:「台山(台灣島)發軔於福州鼓山」。因此,《台灣使槎錄》是中國官方文獻最早記載,釣魚島列嶼和台灣島同屬於中國大陸架自然延伸隆起部分,乃是中國固有領土。
釣魚島列嶼區劃,在《馬關條約》簽訂之前,一直屬於福建省管轄。1885年台灣由府升格為行省後,仍是如此。日據時期,釣魚島列嶼也歸「台北州」管轄,與琉球無關。現在,台灣當局把釣魚島列嶼行政管轄隸屬於中國台灣省宜蘭縣頭城鎮大溪里,設有獨立郵區編號290。
中國外交部多次強調不承認日本單方面主張的所謂「東海中間線」,堅持對釣魚島列嶼及其海域的主權。總之,主權為大,祖宗基業,寸土尺海必爭,釣魚島列嶼及其海域,終須歸還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