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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礁絕非「日本領土」/ 王基文
2009-9-8 |
2008年10月31日,日本決定向「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提交擴大大陸架申請書,總面積74萬平方公里,相當於日本領土兩倍大,其中包括中國固有領土釣魚島列嶼及其海域在內,並將位於南太平洋公海的鳥礁(日稱「沖之鳥島」),進行非自然形成的人工措施「改礁為島」,即把實屬低潮小礁篡改為島嶼,將本是公海小岩礁竊稱為所謂「日本領土」。日本上述行徑嚴重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顯然是不合法和無效的。 鳥礁屬於公海 聽說,「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今年九月就開始審定日本擴大大陸架申請書。2009年8月27日,針對日本向「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申請的南太平洋大陸架延伸,中國以鳥礁是岩礁,無權設定大陸架為由,提出反對。中國特於審定前夕表態,以示極為重視。 鳥礁位於第一島鏈與第二島鏈之間,中國遠洋活動需要經過此處,其戰略地位非常重要。倘若「聯合國大陸架界限委員會」批准鳥礁為「日本領土」,將對中國遠洋活動造成嚴重軍事威脅。故而,中國必須堅決反對。 鳥礁位於公海,日本妄圖竊為己有,侵佔公海及其資源,違背國際法,不僅中國反對,也遭到韓國等其他國家反對。 日本所謂「沖之鳥島」(okinotorishima),其實,名不副實,二小岩礁總面積僅約6平方米,略大於一張雙人床,並非沖繩(琉球)本島附屬島嶼,沖繩(琉球)本島只有36個附屬島嶼,其中並無所謂「沖之鳥島」在內。原琉球王國最西南邊界是八重山群島,中日史藉有明確記載;此二小岩礁,高潮(漲潮)時全礁被淹沒,屬低潮高地,實為低潮小礁,不是島嶼,只可稱為鳥礁,冠以「沖之」和「島」,殊屬不妥。 日本從1987年以來,投入數百億日圓,人為種植珊瑚「圈海」,搞人工措施「改礁為島」,「以點帶面」,擴張海域。日本單方面將鳥礁劃入東京市管轄範圍。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日本就在鳥礁上進行了高3米、半徑25米的人工加固工程。後來,日本計劃在鳥礁附近海域一人工建築物上建直升機降落坪;還計劃在鳥礁上建立燈塔及天氣雷達,監測附近水域狀況,制止中國海洋科學考察船接近此海域。2005年5月20日,日本極右政要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悍然搭乘日本海上自衛隊軍艦前往鳥礁視察,揮舞日本國旗作秀。同年6月17日,日本國土交通省公然在鳥礁上設置「領土標誌」,以特殊鈦青銅鋼製成,高1.5米,寬1米,可長期經海風腐蝕不鏽化,花費200萬日瞗C 日本爭奪資源 日本為了爭奪海域資源,急於確定鳥礁的性質,硬說鳥礁是所謂「日本領土」,以低潮小礁冒充島嶼,聲稱鳥礁「擁有」周圍200海里專屬經濟區。中日鳥礁主權爭端,從2004年起加劇,日本曾指中國海洋科學考察船多次進入鳥礁附近的「日本經濟水域」,並向中方提出外交抗議。中國則堅決反對,指出該處只是兩塊小礁石,不是島嶼,按照《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不具有劃定專屬經濟區的條件。 依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島嶼制度」規定:島嶼是四面環水並在高潮時高於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 鳥礁,在高潮時不高於水面,而是令礁被淹沒,成為水中暗礁,日本採用人工措施「改礁為島」,不是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顯然是不合法和無效的。故而,鳥礁不是島嶼,只是低潮高地,實為低潮小礁,低潮(退潮)時才露出水面。鳥礁,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的經濟生活,因此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架。 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3條「低潮高地」規定:低潮高地是在低潮時四面環水並高於水面但在高潮時沒入水中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如果低潮高地全部或一部與大陸或島嶼的距離不超過領海的寬度,該高地的低潮線可作為測算領海寬度的基線。如果低潮高地全部與大陸或島嶼的距離超過領海的寬度,則該高地沒有其自己的領海。 可命名為「太礁」 除《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外,按照《波茨坦公告》第8條規定:「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按:必須由中、美、英、蘇四個締約國共同決定才有法律效力)而鳥礁並非小島,只是小岩礁,是在《波茨坦公告》第八條規定的日本主權範圍之外,故而,鳥礁及其所從屬的海域之主權不屬於日本,乃是公海。 所謂「沖之鳥島」,是日本取的名稱。鳥礁,是刪除「沖之」和「島」後之稱謂,基本上仍是日本的命名。由於鳥礁不是日本領土,中國有權另取名稱代之。因為它位於南太平洋中,可命名為「太礁」。鳥礁重名多,不如「太礁」好。這僅是建議,是否命名,取何名稱,應由政府決定。 至目前為止,在名稱方面,華文媒體是以沖之鳥礁替代「沖之鳥島」,「島」字已改正為礁字,仍保留「沖之」。而準確名稱,應稱為鳥礁。若能以中國人所取名稱代之,如「太礁」,自然更好。為讓人了解其來源,可先寫為:太礁(日稱「沖之鳥島」)。 鳥礁屬於公海,絕非「日本領土」,中國遠洋活動途經此處,在附近海域從事海洋科考、捕魚等等,日本無權干涉或抗議。中日鳥礁主權爭端,涉及中國國家利益,需要認真應對。中國當務之急,必須大力加強海軍建設。對日本說「不」,除外交、政治途徑外,更需要強大軍事實力為籌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