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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田颠倒法理自欺欺人 / 王基文
2012-10-1 |
中日钓鱼岛「战火」烧到联合国,日相野田在联大扬言日本决不会在钓鱼岛问题向中国退让和妥协,提出所谓「应按国际法规则解决有关领士归属问题,强调日本决不接受单方面的威胁」。 然而,日本正是违反国际法明抢我钓屿,战败国霸占战胜国领土,却试图搬出国际法规则作幌子,混淆是非,蒙骗国际社会,自欺欺人! 野田在记者会说:「无论是从历史上还是从国际法上来说,钓鱼岛都是日本固有领土,这是明明白白的事情,(与中国)不存在领有权问题,这是(我们立场的)基本,从这个基本往后退并作出妥协,是不可能的事。」就钓鱼岛「国有化」问题,野田表示:「原来是(日本)国民拥有的东西,现在被国家收购,说到底只是所有权的转移问题,我们已经再三向中国政府进行了说明,但中国政府还是无法理解我们。」 事实是,野田颠倒法理自欺欺人,罔顾历史强词夺理,私人产权不属日人。野田所言,乃是悖法篡史荒诞无稽谬论! 野田祖父是「百人斩」亚军 野田佳彦,是1937年骇闻日军「百人斩」亚军野田毅的孙子。当时野田毅砍杀一百零五个中国平民,他是日军第十六师团富山大队少尉副官。野田佳彦今为首相,其祖父对中国人民犯下滔天罪行不忏悔,反而变本加厉,竟然大搞二战翻案,罔顾历史事实和国际法,公然否定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严重挑战战后国际秩序,悍然侵犯我国钓屿领土主权,让人无法容忍。 日本谎言钓鱼岛列屿是「日本固有领土」,其所谓「国际法依据」有二:一是所谓「无主地先占为主」;另一为所谓「实际控制」。前者属篡史谎言,钓鱼岛列屿是无人岛并非无主地,为中国台湾岛附属岛屿,乃是中国固有领土,为中国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后者违背国际法,属窃土盗海侵略行径,非法无效。 在法理上,日本所谓「实际控制」,是基于所谓「时效取得」制度。但国际法中的实际控制,只对无主地有效。然而,钓鱼岛列屿并非无主地,乃是中国固有领土。 国际法上的「时效取得」制度,来自罗马法中「物权取得时效」。它是一个在足够长的时期内对于一块土地连续地和不受干扰行使主权,不被他国反对或被外来因素中断时效。但对时效取得的期限多久,并无明确界定。 从1971年起,四十一年来,中国政府不断向日本政府提出强烈抗议,谴责日本侵犯中国固有领土钓鱼岛列屿及其海域主权,坚决反对日本的所谓「实际控制」。现在,中国海监船和渔政船,到钓鱼岛领海和毗连区护渔维权巡航执法已成常态,正在打破日本的所谓「实际控制」。 从1970年起,四十二年来,两岸四地中国人民和海外华侨华裔,不断开展保钓运动,其间掀起三次声势浩大的全球华人保钓运动,震撼全世界。1996年10月7日、2004年3月24日和2012年8月15日,中国保钓勇士三次成功抢滩登陆钓鱼岛,插上中国国旗,宣示中国主权。还有1970年9月中,台湾《中国时报》数名记者也登上钓鱼岛,宣示中国主权。 由于中国政府的不断强烈抗议,中国海监船和渔政船到钓鱼岛领海和毗连区护渔维权巡航执法已成常态,以及民间声势浩大的保钓运动,并四次登岛宣示中国主权,使日本所谓「实际控制」遭到中国政府和人民不断强烈反对,变成非法和无效。 所谓「实际控制」非法无效 总之,日本的种种所谓「实际控制」举措,是不合法和无效的,改变不了钓鱼岛列屿及其海域主权属于中国的客观事实。 日本是通过甲午战争,以武力侵占中国钓鱼岛列屿。依据1943年《开罗宣言》和1945年《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钓鱼岛列屿必须和台湾本岛一起归还中国。日本在无条件投降时,完全接受了《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第三条,重申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第八条规定。故而,日本搞所谓「购钓岛国有化」闹剧,完全是非法无效,属二战翻案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政府和人民绝不承认,坚决反对! 领土归属问题,应按历史和法理依据加以解决。领土问题,是二战战后国际秩序的核心和基础。日本公然否定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成果,严重挑战战后国际秩序,势必引起亚太乃至全世界爱好和平人民,对日本军国主义复活的高度警惕。 作者为资深评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