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九二共识”二十周年
(2012-12-3)
王基文谈古论今
1992年12月3日,大陆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在香港进行事务性商谈后,双方对“一个中国”之原则达至了共识,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内涵,双方存在分歧。当时没有讨论,是把分歧搁置下来,即求和存异。
当时,大陆海协会的表述是“海峡两岸都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努力谋求国家统一。但在海峡两岸事务性商谈中,不涉及一个中国的政治涵义。”台湾海基会的表述是:“在海峡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的过程中,虽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但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认知各有不同。”台湾称之为“一个中国,各自表述”,简称“一中各表”。
显然,“九二共识”内容,是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可简称为“两岸一中”。“两岸一中”有两层含义:一是两岸同属于一个中国;一是两岸共同努力谋求国家和平统一。对于一个中国的涵义,台湾提出“一中各表”,这是分歧,当时没有讨论,采取搁置争议,故而,把“九二共识”归为一中各表,不符合当时共识的实际情况。
台湾“国统会”在1992年8月1日通过的《关于“一个中国”的涵义》决议,其中指出: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之原则,但双方所赋予之涵义有所不同,大陆认为“一个中国”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而台湾则认为“一个中国”应指“中华民国”。
由上可知,台湾是把一个中国涵义解读为代表权,即谁代表一个中国。但代表权不是一个中国的内涵,乃是一个中国内涵之外的课题,因它不是一个中国的本质属性。而概念的内涵,是反映于概念中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总和。一个中国的内涵,是她的领土和主权,因其是一个中国本质属性的总和,是有决定性的特有属性。代表权则取决于领土和主权,拥有一个中国的领土和主权,才能代表一个中国,它只是派生的特有属性,属于非本质属性,不能构成一个中国概念内涵。
“一中各表”,“一中”是共识,“各表”是分歧。“一中各表”是说代表权,不反映一个中国内涵。其“各表”并非主权争议,而是代表权分歧。“一中各表”,无论说谁代表一个中国,都无法获得对岸认同,各执一词,无法交集,势必引发无休止争议。因此,本着和为贵,两岸须搁置、化解“各表”分歧,凸显“一中”共识,异中求和,和中存异,进而和中化异。
“九二共识”,乃是历史事实。对于“九二共识”,向来台湾强调“各表”,大陆重视“一中”。2000年苏起创“九二共识”一词,无具体内容,意在以模糊性概念让各方解释都有交集,促使两岸关系解套及发展。然而,2005年5月12日,胡宋会谈新闻公报中,已将“九二共识”内容定为“两岸一中”,文件中在“九二共识”括号内注明“两岸一中”新简称,即写成“九二共识”(两岸一中),没有提到“一中各表”。这样,“九二共识”内容已明确清晰,获双方认同,无需再模糊,现在应称为“九二一中共识”,一目了然,不再各说各话,分歧得以化解。
为了化解“各表”分歧,促进两岸和平统一,2000年7月13日,钱其琛提出:两岸可以先不讨论“一个中国”的内涵,她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华民国之间“非彼即此”的问题。8月25日,他进一步提出“就两岸关系而言,我们主张的一个中国原则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一个中国,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分割。”
这样,什么是一个中国?已明确清晰,即一个中国不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也不是指中华民国,而是指领土主权“一中”。在时间上,贯穿中国全部历史,包括五千年中华民族文明史全进程,历史上各个朝代,1949年前中华民国,1949年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都是一个中国不同历史发展阶段,未来中国,则是一个中国新历史发展阶段。在空间上,一个中国现阶段包括:大陆、台湾和其他未收回的领土。
“一中”非政治实体概念
由上可知,一个中国不是政治实体概念,而是民族范畴。
台湾强调的“一中各表”,不是“九二共识”内容;“九二共识”内容,是两岸一中。当北京提出“大陆和台湾同属于一个中国”后,“各表”分歧应可化解,“一中各表”已成过时提法。其实,“一中各表”提法对台湾反而不利,因为大陆比台湾地大人多邦交国众,差距悬殊,而且大陆还拥有联合国合法席位,说中华民国代表一个中国,国际社会不会认同;而搁置、化解“各表”分歧,对台湾有利。
1992年以来的20年,是两岸关系破冰,探索、前进的20年。20年来,两岸关系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曲折向前,如今在经贸、文化、人员往来等方面取得了宽领域、多层次的丰硕互动成果,充分彰显出坚持“九二共识”的重要意义。一个中国原则是“九二共识”的核心,两岸只有遵循一个中国原则,才能获得良性发展。
回顾两岸关系发展历程:由上世纪50年代中期,毛泽东、周恩来提出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重要主张;到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郑重宣示争取国家和平统一的大政方针;随后邓小平创造性地提出“一国两制”的构想;1995年1月,江泽民提出发展两岸关系,推进国家和平统一进程的八项主张;2008年12月,胡锦涛在纪念《告台湾同胞书》发表30周年座谈会上,全面系统阐述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提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六点意见。
自1992年12月3日,“两会”达成各自以口头方式表述“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的共识后,海峡两岸关系发展迈出历史性的重要步伐。1993年4月,大陆海协会会长汪道涵与台湾海基会会长辜振甫,在新加坡举行“汪辜会谈”,实现了1949年以来两岸以民间名义公开进行的最高层次会谈,签署了《汪辜会谈共同协议》等4项协议,建立了“两会”制度性协商机制,务实解决了两岸同胞交往中一些事务性功能性的问题。
1998年10月14日至19日,辜振甫应汪道涵邀请,率领海基会参访团赴上海、北京访问,成为1949年以来第一位由台湾当局正式授权,踏足大陆的代表,江泽民会见了辜振甫夫妇。期间,两会达成进行包括政治、经济等各方面对话的共识。
两岸关系稳步向前之际,随着李登辉抛出“两国论”的分裂主张,“两会”联系被迫中断。2000年后民进党在台湾执政,陈水扁提出“一边一国”,否认“九二共识”的言论,使两岸官方层面互动几近停滞。
不过,两岸民间交流没有因“台独”势力扩张而中断,台商西进的脚步没有停下。2005年,两岸政党交往取得突破性进展。国民党与新党相继访问大陆,三党共同认同的反对“台独”,坚持“九二共识”,为两岸政党交往提供重要基础。
2008年,国民党重新在台湾执政后,“两会”终于在“九二共识”的基础上恢复谈判。2008年至2012年期间,海协会会长陈云林与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代表“两会”共举行八次会谈,签署了包括《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在内的18项协议,实现了全面“三通”,大陆赴台个人游等一系列政策,成果丰硕。
然而,“九二共识”的内容,是海峡两岸均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共同努力谋求国家统一。故而,在目前一中和解和平发展的基础上,应尽早签署两岸和平协议,结束敌对状态,永不内战,终止内耗,通过和解,最终实现两岸和平统一。
作者是旅居本地香港人
从事学术研究
“一中各表”,“一中”是共识,“各表”是分歧。“一中各表”是说代表权,不反映一个中国内涵。其“各表”并非主权争议,而是代表权分歧。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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